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渝中小企〔2012〕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鼓励创办小企业,努力扩大社会就业”的决定,根据“渝办发〔2011〕205号”文件和《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按照《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新认定办法》(渝中小企〔2012〕31号),对申请认定的基地进行了实地核查。经研究,同意大足智凤、永川胜利、合川双凤、涪陵南沱、璧山来凤、潼南田家、酉阳麻旺、云阳高阳、垫江杠家等9个小企业创业基地为“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希望被认定的“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按照规划,继续抓好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搞好用地,加强安全,注重环保,按时报表,强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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