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2〕215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定万州区李河农产品加工基地等
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渝办发〔2007〕310号)精神,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在各区县(自治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渝中小企〔2010〕30号)的标准进行审查,认定万州李河农产品加工基地、黔江武陵山农产品加工基地、綦江通惠农产品加工基地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
希望被认定的市级农产品加工基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做出更大贡献。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不断加强管理,推动区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产业不断发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2年12月11日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 | |||
2012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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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基地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万州 | 万州李河农产品加工基地 | 重庆市劲牛食品有限公司 |
2 | 黔江 | 黔江武陵山农产品加工基地 | 重庆市珍珠兰御咏茶业有限公司 |
3 | 綦江 | 綦江通惠农产品加工基地 | 綦江县通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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