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3〕171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定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渝办发〔2007〕310号)精神,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在各区县(自治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渝中小企〔2010〕30号)的标准进行审查,并在重庆中小企业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认定酉阳板溪农产品加工基地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
希望被认定的市级农产品加工基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做出贡献。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不断发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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