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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拟上市挂牌培育企业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3:33
发布者:nongye
来源: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点击次数:0

渝中小企〔2015〕129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推荐拟上市挂牌培育企业的申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为多渠道多形式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我局将加大中小企业拟上市或挂牌企业培育和辅导的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上市培育中小企业的工作,现将具体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

2.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运作规范;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4.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有上市或挂牌意愿的较为优质的各类中小企业。

(二)拟推荐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的企业,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依法经营、办公场所固定和办公人员稳定等条件的企业,方可推荐进入重庆股转中心孵化板;

2.具备账面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方可推荐进入重庆股转中心成长板。

(三)拟推荐到主板和创业板的企业,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财务指标满足其中之一):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2014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3.2014末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4.2014末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

二、推荐形式

由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集中申报,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表格(附件),同时附企业基本情况(含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企业发展概况等内容。)、企业2014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培育方式

经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我局组织专家初步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我局建立的“中小企业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我局将组织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辅导、培育,并对辅导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第一次推荐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前,以后原则上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推荐两次,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分别上报市中小企业局融资处。本次申报推荐县(自治县)不少于5家,区不少于10家。

联系人:莫晓勇   电话:67505686  

邮箱:624054478@qq.com


附件: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拟上市或挂牌培育企业情况表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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