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5〕174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定第九批重庆市
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渝中小企〔2007〕6号)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申报第九批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14号)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要求,已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有8个区县的2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经在重庆中小企业网上公示无异议,现认定重庆市华汇纺织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名单附后)。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头作用。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指导工作,积极争取扶持政策,促进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件:第九批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名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第九批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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