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菜单
关于对渝北石盘河等12个市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复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1:39
发布者:nongye
来源: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点击次数:0

渝中小企〔2015〕171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对渝北石盘河等12个市级农产品加

工基地复查情况的通报

 

有关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

根据《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渝中小企〔2010〕30 号)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对渝北石盘河等12个市级农产品加工基地进行复查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13号)文件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标准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在重庆中小企业网上公示无异议。经研究,保留渝北石盘河、万州分水、梁平双桂、巴南南泉、江津德感、璧山璧泉、铜梁巴川、涪陵龙潭和荣昌河包等9个“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称号;取消涪陵珍溪、涪陵百胜和涪陵李渡等3个“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称号。

希望继续保留的市级农产品加工基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做出贡献。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不断发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5年11月23日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12571号-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