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6〕25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区域性场外
市场挂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规范管理、股份制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和走进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到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已日益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要渠道。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到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2015年,我市专门出台了《重庆市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奖励办法》。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微企业到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支持中小微企业挂牌的宣传工作
(一)加强中小微企业挂牌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方各种有利的渠道和便捷的方式,面向辖区企业广泛宣传挂牌的作用、挂牌的方式,以及挂牌的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对挂牌的认识,增强企业挂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配合做好中小微企业走进OTC(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简称)挂牌的区县巡讲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营造中小微企业挂牌的浓厚氛围,市中小企业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将在全市各区县、有关园区广泛开展中小微企业走进OTC挂牌巡讲活动,活动由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各区县要积极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广泛发动企业参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挂牌的激励机制
按照《重庆市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奖励办法》规定,凡在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挂牌孵化板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挂牌成长板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到重庆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有条件的区县可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配套建立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挂牌的激励机制。
三、扎实做好中小微企业项目储备工作
(一)精准摸清辖区企业发展情况和底数。通过建立企业档案和台账,深入了解企业目前的发展方式、方向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指导企业通过挂牌等方式脱困解难。
(二)积极推荐企业进入市级融资项目储备库。对确实有通过挂牌或已经挂牌需要融资的企业,可及时推荐到市级融资项目储备库。市级相关部门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融资意愿,适时推荐给银行、投资机构,或者组织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票据等,也可指导对接各类发展基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四、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申报工作
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是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小企业挂牌上市的具体举措。具备下列条件的区县可申报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
(一)已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的系列鼓励政策。
(二)已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系、指导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有挂牌上市需求、基本符合挂牌上市条件的企业。
对已认定的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市中小企业局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将在企业培育指导、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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