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渝中小企〔2010〕30号)及《关于申报第七批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138号)精神,在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的要求,已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拟认定重庆金桥农产品加工基地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现予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
监督电话: 67623683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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