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渝中小企〔2007〕6号文)及《关于申报第十批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137号)精神,在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的要求,已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有22个区县的4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现予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
监督电话: 67623683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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