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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7—12月龙头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13:13:47
发布者:nongye
来源: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点击次数:0

渝经信发〔2017〕35号



重 庆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补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7—12月龙头企业采购

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审补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精神,鼓励工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根据《重庆市工业龙头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试行办法》(渝经信发〔2016〕60号),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审补委,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资金。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龙头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请在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含发票复印件)于2017年5月2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接件中心(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


附件:重庆市工业龙头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试行办法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审补委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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