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7〕35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级乡镇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强对乡镇企业、涉农企业服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重庆市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平台(区县窗口平台、产业集群窗口平台和经认定的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乡镇企业、涉农企业(涉农企业的界定见附件1)提供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等服务业务支出项目。
二、支持方式
对服务平台的服务业务支出给予奖补,按照不超过2016年实际服务业务支出(服务成本支出、服务场地改造、服务设施设备购置等)的30%给予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区县窗口平台、产业集群窗口平台和经认定的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营机构。
2.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员工不少于10人。
3.服务业务支出不低于100万元(属于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不低于80万元),其中服务成本支出不低于50万元,2016年签定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涉农企业不少于30家,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市级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包括服务平台基本情况、运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集聚服务机构情况等)。
2.市级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5.员工名单(附件3,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会计财务报表和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2016年末已具有的服务性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场地、软件等)、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涉农企业数量、服务收入情况、服务业务支出情况以及服务企业满意度情况。
7.2016年度服务的涉农企业名单(附件4)及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被服务企业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证明(加盖服务企业公章)等相关佐证材料。
8.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及涉税信息查询材料。
9.其他开展服务活动的佐证材料。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向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资料。
(二)初审。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市属单位可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上报。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行文,将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市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市属单位可经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送市中小企业局。
六、工作要求
1.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上报等工作。
2.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服务平台资格并依法追回财政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此次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方式,请申报单位登陆“重庆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zxzj.cqsme.gov.cn)注册、填报和上传资料。技术咨询联系人:王桦,电话: 67517286,13996186672。
4.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需按本通知第三项“申报材料”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波 电话:67625759,邮箱:403324793@qq.com
廉政监督电话 :67623683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7年6月6日
抄送: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
附件1
涉农企业的界定
涉农企业主要指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一、种养殖企业。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粮食加工、植物油加工、果蔬茶加工、食用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其他食物类农产品加工、皮毛羽丝加工、纺织业及服装鞋帽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橡胶制品和其他非食物类农产品加工等。
三、农业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及其他机械等。
四、综合利用:农产品产后减损、副产物、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五、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森林人家、民宿产业、田园客栈、乡村酒店、生态庄园、市民农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六、综合服务:为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提供加工、销售、研发、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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