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加协〔2018〕42号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关于转发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申报2018年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1号)精神,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现将2018年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依法设立,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国家重点扶贫工作区县企业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三)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较强。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提交申报资料时请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下一步发展思路等);
2.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请表;
3.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处,联系人:蒋伦,联系电话:67625703,电子邮箱: 837378241@qq.com。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协会,联系电话:67983267。
附件: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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