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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1-09-28 15:15:45
发布者:nongye
来源: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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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2011年7月11日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发布,2019年7月24日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第二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加工强制性标准,遵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禁止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严禁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防止和杜绝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事故。

第三条  强化法制观念,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的监管,不断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第四条  加强企业的道德建设,坚持“以德经商、以德兴企、诚信经营”的原则,切实保障种养殖农户等原料生产者的合理利益,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  严把生产质量关,积极贯彻相关生产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和销售,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不制假、不售假,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第六条  坚持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培育企业精神,创建名牌企业。坚持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营销行为,反对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不侵害其他企业的利益。

第七条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和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鼓励职工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重视各类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职工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  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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