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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例行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第8项问题专项整改子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01 09:16:12
发布者:nongye
来源: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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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些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打折扣,导致有关决策部署没有落实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渝委办发﹝2020﹞27号)要求,就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庆报告第8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子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从严从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更加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主动担责、积极履责、切实尽责。

三、主要措施及任务分工

1. 通过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布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责任领导:袁德胜

责任处室:生态处、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委属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责任领导:文明维

责任处室:组宣处、干部人事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 改进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区县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业务处室在考核区县产业发展的同时,要考核生态环保工作。机关年度考核中,业务处室要就抓生态环保进行述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责任领导:文明维、杨宏

责任处室:研究室、生态处、粮油处、畜牧处、渔业处、干部人事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 定期调度农业环保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要求有效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责任领导:袁德胜

责任处室:生态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市农业农村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处室要按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一体推进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全委上下思想认识,增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严肃整改纪律。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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